徐 州 市 經 濟 和 信 息 化 委 員 會 文 件
徐經信節能〔2011〕198號
各縣(市)、區發改經濟委(發改經濟局、經發局),市有關用能單位:
為貫徹落實《節約能源法》及省、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嚴格控制重點用能行業能源消耗過快增長,加快推進淘汰落后產能和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確保完成省下達我市年度節能目標,按照國家工信部和省經信委要求,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11年度重點用能行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和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情況監督檢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
產品列入國家27項能耗限額標準目錄和省能耗限額標準(以下簡稱“能耗限額標準”)的重點用能企業(以下簡稱“重點用能企業”)和年綜合能耗3000噸標準煤以上工業企業使用落后機電設備(產品)的情況。
二、檢查依據
能耗限額標準、《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目錄(第一批)》及《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等。
三、檢查內容
(一)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
對轄區內涉及能耗限額標準的重點用能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列出超能耗限額標準限定值企業名單及具體情況;超能耗限額標準限定值的企業整改情況;對改造無望或經過改造仍不達標的應將其列入淘汰名單;2010年度專項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整改落實情況,是否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節能技改、差別電價、節能設備推廣等改造措施,效果如何,存在的問題和建議等。
(二)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情況
對轄區內年綜合能耗3000噸標準煤以上工業企業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列出仍在使用的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明細表及企業名單,是否采取限期整改或淘汰等政策措施;2010年度專項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四、檢查安排
監督檢查工作分為企業自查、監察核查、省和市抽查、國家督查四個階段進行。
(一)企業自查階段(8月15日-20日)
各企業要認真對照能耗限額標準和淘汰落后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要求進行自查,形成自查報告,并于8月20日前將自查情況報當地節能主管部門。
(二)監察核查階段(8月21日至30日)
根據企業自查情況,各地節能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對企業進行現場核查,填寫《單位產品能耗超限額企業情況表》(附件1)、《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在用情況表》(附件2)(表格請采用Excel格式)并形成監督檢查報告。上述材料紙質文件(單位分管主任簽字并蓋加單位公章)一份和電子版于8月30日前報我委。
(三)省市抽查階段(8月15日-9月)
在企業自查和各地節能主管部門現場核查的同時,省、市兩級節能主管部門及節能監察機構將對各地檢查情況進行抽查。
(四)國家督查階段(10月)
工信部組織相關行業協會和專家組成督查組,對各地執行能耗限額標準情況和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情況進行現場督查,各地(企業)要積極做好相關抽查準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明確目標任務,落實責任分工,形成整體合力,扎實有序推進,確保按時保質高效完成各項監督檢查任務。
(二)積極進行整改
要認真總結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深刻分析原因,扎實做好整改落實工作。對2010年度專項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情況進行分析,尚未落實的要說明理由和計劃采取的措施。
(三)建立長效機制
要把監督檢查工作與制度建設結合起來,注重機制建設,不斷完善能耗限額標準監督檢查制度和機制。對于發現的問題要進行深層次研究,研究提出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的解決措施,不斷強化源頭治理和事先防范,推動工業節能工作深入發展。
聯系人:周希從 電話:83701634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
單位產品能耗超限額企業情況表
省(區、市)
序號 |
行業 |
企業名稱 |
所在地市 |
主要產品或工序名稱 |
單位產品或工序綜合能耗(kgce/t) |
單位產品或工序電耗(kWh/t) |
備注 |
數值 |
國家限額值 |
超限比例 |
數值 |
國家限額值 |
超限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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