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發布時間:11-09-28 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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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江西省發改委獲悉,江西擬對全省短流程煉鋼企業、窯徑3米以下機立窯水泥生產線執行“限制類電價”,即生產性用電在規定目錄電價外每千瓦時加價0.1元,執行時間為今年9月23日~12月31日。
此次執行差別電價的企業共有40家,包括11戶短流程煉鋼企業、29家機立窯水泥企業。此前,江西省發改委和工信委發布通知稱,對高耗能、低產出項目堅決不予支持,對新建項目和擴大產能項目年內原則上不再審批。
江西鷹翔鋼鐵有限公司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省發改委的限制性電價措施不可避免地提高了我們的生產成本,對我們四季度的產量、用電量和利潤都將是一個很大的沖擊。”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中心研究員姜克雋認為,現在國內一些高耗能企業已發展到不得不對其進行限制的地步,迫于供電緊張的壓力,一些地方政府也對這些企業進行遏制,長期來看,這有利于產業結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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