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當前在國內,“合同能源管理”也專指從事能源服務的企業(簡稱EPC)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包括能源審計、項目設計、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節能量確認等一整套的節能服務,并從客戶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
如果說以前企業對節能“不感冒”的主要原因是不想拿或拿不出數十萬乃至上百萬元的費用,那在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尤其在各級政府都出臺相關扶持政策之后,錢已經不再是制約企業節能的障礙。
“目前石獅已有多家印染企業在和我們研究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福建省特檢院泉州分院節能中心副主任劉道成介紹,合同能源管理其實早在四年前就在泉州區域推廣,但效果不是很好,究其原因,主要是國家以及省、市政府沒有出臺相關扶持政策,加上第三方節能市場比較混亂,不少企業老板被所謂的“節能機構”忽悠以致對節能失去信心,“但這一問題現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決。”石獅市質量技術監督協會秘書長汪志芳介紹。
2008年4月,福建省財政廳、經貿委制定了《福建省合同能源管理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今年6月中央財政決定今年安排20億元,用于支持節能服務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以及公共機構實行節能改造,此舉旨在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我國節能服務產業發展,而在此之前,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出臺了《關于印發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明確對節能服務公司以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年節能量在500噸標準煤以上(含)、10000噸標準煤以下的工業節能改造項目給予獎勵,其他節能改造項目的節能量下限放寬到100噸標準煤以上(含)。根據通知,獎勵資金將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共同負擔。中央財政獎勵標準為240元/噸標準煤,省級財政獎勵標準不低于60元/噸標準煤。
“其實企業都知道,權威機構的節能改造肯定有效,但就是不愿意掏錢。”劉道成幾年來也和晉江、石獅近百家企業“一把手”打過交道,在談到數十萬乃至上百萬元的投入費用時,大多數企業老板都抱持“沒必要”的態度。如今,合同能源管理來了,對于企業而言,錢已不再是問題。
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用最簡單的例子說明,就是一家企業原來每年能源開支在40萬元左右,而與節能推廣機構簽訂合同之后,該機構投資對企業進行節電、節能系統的改造,如果每年能夠節省20萬元,另外20萬元就由企業和節能推廣機構進行分成,“再說白一點,就是我投資,我再和你分錢。”劉道成介紹,目前,已經有兩家企業和省特檢院泉州分院節能中心簽訂了合同,“隨著政府以及企業對節能的越來越重視,合同能源管理的面肯定會越來越廣。”(石獅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