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政府發布了《關于發布2008年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期間本市空氣質量保障措施的通告》。《通告》指出,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期間(7月20日至9月20日),本市將實施加強機動車管理、嚴格控制施工重點工序、重點污染企業減排等措施,確保空氣質量良好。同時,對2008年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期間實施停產、限產等臨時減排措施的企業將減免征收排污費。
為切實履行申辦奧運會時的環保承諾,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成功舉辦一屆有特色、高水平的奧運會,針對本市目前空氣質量存在的主要問題,市政府決定,在實施第十四階段控制大氣污染措施的基礎上,借鑒奧運會舉辦城市在奧運會期間保障空氣質量的做法,加強機動車管理,倡導“綠色出行”(具體方案和執行時間另行發布)。
《通告》要求各施工單位要停止在施工地的土石方工程、混凝土澆筑等作業,做好工地綠化、覆蓋等工作。凡在2008年7月20日前不能完成土石方工程、基坑安全防護和防汛準備的項目,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批準開工建設。環衛作業單位每天要對城市主干道、次干道、重要支路和其他為奧運會提供服務保障的道路進行吸掃和沖刷作業。
重點污染企業要停產和限產,實現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原則上停產治理。其中,首鋼總公司采取嚴格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北京東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東方化工廠暫停生產。全市水泥生產企業、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攪拌站以及位于本市西南部地區的采石和石灰生產企業,原則上暫停生產。
《通告》還要求,北京京能熱電公司、大唐北京高井熱電廠等企業,在確保達標排放的基礎上減少污染物排放30%。所有夏季運行的燃煤鍋爐,其使用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污染物排放穩定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139-2007)第二時段排放限值;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原則上暫停運行。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加油站、油罐車和儲油庫,未完成油氣回收治理改造或改造后仍不能達標排放的,停止使用。
如遇到極端不利氣象條件,影響空氣質量達標時,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基礎上,將進一步采取應急措施控制污染。各區縣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落實屬地管理和部門監管責任,對實施停產、限產等臨時減排措施的企業將減免征收排污費。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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