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部際協(xié)調小組第三次會議審定,2011年12月26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向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下達了“十二五”期間工業(yè)領域19個重點行業(yè)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工信部產業(yè)〔2011〕612號)。同時要求各地認真貫徹執(zhí)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考核實施方案》(工信部聯(lián)產業(yè)〔2011〕46號)有關規(guī)定,盡快將目標任務分解形成年度計劃,落實到具體企業(yè),并采取綜合措施,加強監(jiān)督考核,確保落后設備(生產線)徹底拆除,不得向中西部地區(qū)和周邊國家轉移,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間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各項目標任務。 具體目標任務分別為:淘汰煉鐵落后產能4800萬噸,煉鋼4800萬噸,焦炭4200萬噸,電石380萬噸,鐵合金740萬噸,電解鋁90萬噸,銅冶煉80萬噸,鉛(含再生鉛)冶煉130萬噸,鋅(含再生鋅)冶煉65萬噸,水泥(含熟料及磨機)3.7億噸,平板玻璃9000萬重量箱,造紙1500萬噸,酒精100萬噸,味精18.2萬噸,檸檬酸4.75萬噸,制革1100萬標張,印染55.8億米,化纖59萬噸,鉛蓄電池746萬千伏安時。
與“十一五”節(jié)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確定的12個重點工業(yè)行業(yè)目標任務相比,“十二五”期間淘汰落后產能增加了:銅冶煉、鉛(含再生鉛)冶煉、鋅(含再生鋅)冶煉、制革、印染、化纖、鉛蓄電池等7個行業(yè);電解鋁、鐵合金、電石、水泥、平板玻璃、造紙等6個行業(yè)淘汰落后產能任務有所增加,增加幅度分別為38.5%、85%、90%、48%、200%、130%。 |